雷人企业文化传媒,

nihdff 2024-08-2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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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雷人企业文化传媒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雷人企业文化传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接周立齐出狱的30家网红公司要歇菜,中国演出协表态:纳入黑名单! 如何评价?

接周立齐出狱的30家网红公司要歇菜,中国演出协表态:纳入黑名单! 如何评价?

签约谁倒霉

周立齐4月18日出狱后,有30多家经纪公司想与之签约。月薪有出100万的,有出200万的,还有出300万的,四川有一家影视公司竟然出价1500万元。究竟签没签约,还没有得到证实。但我认为,谁签约谁会倒霉。为什么这样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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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周立齐没有炒作的价值。周立齐,只是一个小偷,靠***瓶车为生。他好逸恶劳的,讨厌劳动。在看守所里,记者采访他,问他:“你年纪轻轻、身体健康,为什么不去打工?”他回答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辈子都不会打工的,只有偷这个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周立齐,因为***瓶车,曾经4次入狱。就这样一个小偷,一个惯偷,有什么值得炒作的呢?

人民日报曾发文说这些公司“病得不轻。”因为一些经纪公司,认为炒作周立齐 ,可以带来流量,可以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就争先恐后地去和周立齐签约。为此,人民日报三次发文批评一些经纪公司的做法。人民日报是我国的主流媒体,说明人民日报是坚决反对这种只顾经济效益,而不考虑考虑社会效益的恶炒行为的。

为此,中国演出协会也出来发声称:网络直播要***恶意炒作,对于以此为噱头炒作“搞事情”的网络经纪公司,行业将坚决予以***,对无视商业底线、破坏商业健康生态的网络经纪公司,纳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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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大网友,也对这些网络经纪公司的无底线做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炒作周立齐,是对亿万打工者的讽刺,会给青少年带来不利影响

谁签约周立齐,谁就有可能被中国演出协会列如黑名单,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等着瞧吧,谁签约谁就会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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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民网评论网红公司:“病的不轻”之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又在近日郑重声明:对于这种靠着恶俗消息增热度、博眼球的事情将会坚决打击,并且会将这批破坏行业健康是公司拉入黑名单。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在这个人心不古的社会中,有多少人在坚持原则?又有多少人在随波逐流?“窃格瓦拉”周立齐,一名多次入狱的“贯偷”,就因为曾经在入狱前说过“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这么一句话而走红网络,更是在出狱前就有多达30多家网红公司排队与其签约。

网红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行业,因为入门没有别的什么要求,不管你是做过牢的,还是抢过人的,只要你够“奇葩”,你就可以在网络走红,只要你成为网络红人,你就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你就可以为网红公司赚钱,网红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而周立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经典语句的横空出世,正赶上网红“吃遍天下”这个“奇葩”的时代,那么“窃格瓦拉”这个“奇葩”也就自然成了“奇货可居”,成了众多网红公司的“香饽饽”。

好在这个网红公司眼中“奇葩的香饽饽”周立齐也有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底线”,更有自知之明。出狱之后的周立齐改变了之前答应网红公司签约的主意,并且说出了一番颇有见地的话:“我现在不想当什么网络主播,这样的炒作是不会持续多长时间的;更不想再***瓶车,我只想回家种地,过上平静的生活”。随后又爆出了一条雷人的语句:“签约就相当于给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的”。那些没有签约成功的网红公司看到周立齐的这句话后,是不是在“磊胸捶足”的后悔不已?如果当初真签约成功,一个“贯偷”、一个“不劳而获”的“奇葩”,拿着百万年薪,堂而皇之的坐在直播间侃侃而谈的时候,不知道那些还在为理想努力的小青年们该如何去想?不知道那些拼命努力,如今还活在“还房贷、车贷”日子的人作何感想?

千万年薪签约“贯偷”周立齐这件事很快上了热搜,引起了一波波的热议,人民日报首先发声抨击那些“无底线”的新闻和网红公司的做法“病的不轻”;中国演艺行业协会也发表声明:坚决***此类恶意的流量炒作行为,对那些网红公司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就将那些失去道德底线的公司拉入黑名单。

干得好。就该对这些没下限的网红公司***取必要手段,最好突然死亡。

网红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就要有社会责任,还要守法经营。突破这个底线,是与公序良俗公然对抗,败坏社会风气,必须重罚。中国演出协虽然是社会组织,但是负有对网红直播娱乐业的行业管理职责,所以由其出面封杀合情合理合法。至于黑名单能不能让这些网红公司收敛,另当别论。

事实上,周某已经拒绝了所有的网红公司的邀约,本人也无意向演艺界发展,也不想再为过去的不堪拖累,坚决要和过去的他切割,这是值得鼓励表扬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也不乐意被这些网红公司骚扰,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的选择

靠秀下限来赚钱的网红及其网红公司,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歇菜了就歇菜了,没有啥可遗憾的。

对于这样是非不分,丑恶不辨的现象绝不可以纵容,这才是该有的态度!

其实,这样还不够,文化部门应该出手对这些违规运营的网络公司进行彻底的整顿,加大处罚力度,端正文化导向,净化文化市场,还文化市场风清气正,一个干干净净的环境

就这样一个把进监狱当做回家,一个臭名昭著的惯偷,一个偷车大盗,出狱之后竟然能受到那么多的网络公司的热追和热捧,而且以100万年薪邀约,真的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理解。

这些网络公司到底想干什么?想传递什么样的社会价值?

他们到底是要利益呢,还是要脸呢?

难道为了利益什么都顾不了了吗?连脸都不顾了吗?

据听说,就这样一个江洋大盗,这样一个偷车贼,竟然被四川的一家公司以1500万的年薪进行签约。

你敢相信这样的事实吗?

如果这件事情真的一锤定音,那将传递出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和利益导向?

难道要引导社会青年为非作歹,贪图享乐,恶搞作怪,不务正业,安逸享乐,坐享其成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雷人企业文化传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雷人企业文化传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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