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院长

nihdff 2024-08-1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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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2.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被判处死缓?
  3. 金盛百货董事长,作为火灾事故第一责任人,抓住了吗?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院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院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法院院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被他人救下,送警;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被判处死缓?

距离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凶手被***判处***,就差2天,虽然结果让人觉得来得有点”晚“,但是终归还是来了。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被告人洪峤、祁文强***一案。

三个恶魔,主犯洪峤被判处***,另外两个凶手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罪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如果不出什么大的意外,张晨光和曹泽青二人,大概率可以保留性命,然后把青春留在监牢中度过。

很多人觉得这样“不公平”,因为洪峤自不必说,但是真正实施凶杀行为的张、曹二人却可以保全性命?

实际上在法律层面而言,这样的判决是有法可依的。

被害人李某月和罪犯洪峤,本来是恋人关系,像很多年轻恋人一样,他们之间也有过甜蜜的瞬间和过往,当然也不乏恋人间的别扭和矛盾。

这些本来都属于非常正常的现象,然而在洪峤眼中,却完全不是,他在在这种矛盾发生之后,竟然产生了***李某月的念头。

但凡一个正常人,类似这样可怕的念头,连在脑海中闪过都不会。但是恶魔始终是恶魔,洪峤不仅仅有了这样的念头,还把这个想法付诸实施了。

洪峤并没有亲自出手,他在整个案件当中,算是遥控指挥两个小弟:张晨光和曹泽青。

金盛百货董事长,作为火灾事故第一责任人,抓住了吗?

先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才能决定抓还是不抓,但是管理责任是必须要承担的。

<南京金盛百货的大火烧了超过12个小时,截止目前还没有公布火灾原因>

金盛百货的大火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同时反应出来很多问题:

①据有关人员透露,金盛百货的安保人员有很多都是没有消防证的,消防知识也知道的不多,火灾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火势弥漫。

②从火灾现在可以看到,很多消防栓没有水,消防装置没有用,消防验收应该也是不合格的。

③火灾发生以后,无法扑灭,大火持续十几个小时以上,说明货物对方和仓储安排不合格,没有做隔离存放和消防隔断。

④虽然火灾报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消防培训和火灾预案肯定是没有普及,不然火势不会这么蔓延,得不到控制,除非是人为防火,那么商场管理就有问题。

金盛百货董事长,他作为火灾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抓住了吗?

目前还没有被抓住。因为这场火灾的调查认定结果还没有公布,还没有处理调查完成。

根据金盛集团的***显示,金盛集团的创始人和董事局***是王华。

而根据其***的介绍,王华是现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校董。而且在2006年的时候,王华位列胡润零售富豪榜第7名。

金盛集团在10月30号的时候发布文章说,这个火情势必给其公司形象给予各门店和客户的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10月29号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成立了这个火灾事故专项组,他们将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灾后定责等各项工作。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物会不会被抓起来,其实还是不一定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一个火灾定性,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作出正式的决定。我们还是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但是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来看,金盛集团已经是陷入了一个诉讼的泥潭。而且,金盛集团的创始人以及管理团队已经多次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王华本人旗下的多家子公司的股权也都被冻结。他也是多次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并且已经处于限制高消费的状况之下。

没有任何新闻说明他被抓,而目前没有任何部门给出火灾裁定,对抓人一事为时尚早,需要先根据我国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作出裁定。

我国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要等火灾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根据调查结果分别给予相应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以及法人分别处理。

目前最主要的是等待裁定结果,计算出火灾的损失,因为这次火灾对很多商户都是巨大的财政损失,有可能也是很多商户的全部身家,据说保险公司尚未确定是否会赔偿,或者说赔偿金到底会是多少,所以金盛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安抚商户,如何对商会做出合理的赔偿。

个人认为,如果所有人都得到了合理而满意的赔偿,何时抓人、到底抓谁、如何判罪这些都是后话了,没有人想要有意外发生,当然,如果是有人故意纵火或者没有遵守我国的消防条例,或者往大点说有人包庇商场的防火措施不足,这些人都应该被法律制裁,还要向所有承受火灾压力的人公开道歉。

等事故调查清楚,犯罪的人一个也跑不了。金盛百货董事长,是火灾事故第一责任人,这没催,但是事故还在调查,还不能确定他有罪。所以一定是先控制住,至于抓还是不抓,还要看最后的调查结果。

像这样的大事故,国家一定很重视。事故发生以后,第一时间会控制相关人员。即使他们有人偷偷溜出去了,也会被抓回来,绳之以法。

现在最好的方式是好好配合调查部门,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如果有罪,做好相关赔偿和善后工作,也是会从轻处理的。

责任是跑不了的 ,平时工作一定有不到位的地方 现在就是罪责大与小的问题。相信***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将所有相关人员查清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事情一个真相,杜绝以后再次发生类似的重大事故。

此次发生火灾的是金盛百货中央门店,金盛集团***显示,该店主楼5层,共享大厅2个,自动扶梯18部,拥有独立铺位近千个,主楼涵盖了30个门类、5万余种商品。店内设有家居、旅游、喜庆工艺品广场,婴幼儿用品广场,软居家饰广场,日用百货广场,服饰广场,羽绒服卖场等。商场及商户都损失惨重。

但是反过来考虑,不考虑起火原因,商场的消防设施都是摆设吗?这么大的火势消防联动系统不动作???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不出水吗?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商场没有达到消防要求,消防部门及主管部门都失职,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平时省小钱,火情一出现背上大灾难。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交竣工验收什么都合格,一旦真出现火情全部成了摆设,那么巨大的资金投入消防设施,难道就为了验收成为花架子???惨痛的教训能否唤醒梦中人????

其次,火灾发生如果金盛百货按规定时间上报险情,没有瞒报,难道董事长的并不会被抓起来,最多也就企业管理不善,反而主管部门或者消防队的责任大了。如果金盛百货购买的保险,难道赔偿损失也转移给保险公司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南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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