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州某传媒公司捉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高州某传媒公司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茂名大专传媒学校怎么样?
答:挺不错的,茂名大专传媒学校以针对名校校考为主的艺术培训学校,课程体系完全服务于名校校考内容和选拔标准,不仅教授学生应对名校考试的方法和技巧,更重视与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如何看待广东男子因感情***疑似被“浸猪笼”?
近日广东茂名一男子,因和一名有夫之妇的女人“搞上了”,被当床捉奸。事后这名男子被该女子的老公用麻绳捆绑后,按照当地习俗“浸猪笼”。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浸猪笼”着实让人为之一惊。该视频一传到网上,立马引起了轩然***。
通过***我们可以看到,被上床的女子大声哭求老公放掉这名男子,但结婚是无济于事,该男子依然被放进水中浸泡。
很快,消息在网上疯传,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了调查。
我们有一说一,就事论事。该男子和这名女子有染,居然到了上床这种地步,说明两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感情了。
如果该男子事先知道女子是有夫之妇还故意和她***,这的确违背了良心,不应是一个正直人所干的事。
如果不知道女子是有夫之妇,两人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进而***,这也是情有可原。但现在问题来了,该女子丈夫捉奸在床后把这名男子抓进猪笼,这种行为该如何来看待了?
众所周知,浸猪笼是古代惩罚奸夫***的一种刑罚,这是在封建社会的毒瘤。
然而如今已到21世纪,进入法治社会竟然还有人还用这种方式伤害别人,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尊重***,无法无天!
由于‘’浸猪笼‘事件持续升温。相信有很多人看到该男子被‘’侵猪笼‘’还暗暗得意。自认为自己高明。没被人发现。也有一部分人的额头在冒汗。某年某月某日那次好险。在这里希望你们回头是岸!耗子尾汁!
浸猪笼是旧社会留下来的酷刑。很早就被废除了。只有在电视上才看到。这次竟然在现实中上演了一次。立刻引起轩然***。当然也引起了公安局的注意。***上午曝光。下午立案。嫌疑人已经到位了几个了。
从事件的发展来看。被装进笼子的那个人确实值得被浸猪笼。过去的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是以命相博。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但是我觉得把他关在笼子里吓唬吓唬也是可以的。谁要你去挑战一个男人的底线和极限。没丢进深水区就谢天谢地了!相信公安机关也不会刻意的去追究。
最后希望所有人以此事为戒。当断则断。不要引火烧身。不是每个人只把人丢浅水区。
案发广东电白区,有个男子学做猪。获悉情人夫外出,眉飞色舞溜进屋。狼狈为奸弄云雨,相拥而眠睡一铺。
夜路走多把鬼出,纸终难把火包住。凌晨丈夫返回屋,见势不妙三人呼。如此这般这般语,上演一幕荒唐剧。
抬来猪笼作惩处,打开房门四人扑,喝令男子穿短裤,反剪双手索缚住。男子看看猪笼哭,知道今日定受苦。
男塞猪笼抬出屋,扔入池塘作沉浮,三人巧把男子侮,吓唬淫贼下工夫。一人全程相机举,拍得一清二又楚。
男子被惩嚎啕哭,喊着认错对不住,表示从此再也不,暗度陈仓有夫妇。最终生命没丢去,吓得屁滚尿流出。
沉笼***网上出,疯传当地众人语。都说四人想得出,惩罚淫贼又复古。不少担心会被拘,毕竟违法是动粗。
果然民警***瞅,火速派人现场赴,当场就将一人捕,涉嫌违法被刑拘。三人逃跑后返屋,投案自首接受处。
男子确实道德无,藐视情人大丈夫,偷鸡摸狗胆量粗,居然卧榻他人屋。受此惩处也不辜,应该从此会认输。不敢再次学做猪,勾引别个有夫妇。四人合力演闹剧,涉嫌违犯会惩处,不过没有人命出,多半是把男吓唬,看在情有可原处,从轻发落才不辜。既然别人初一做,自然自己还十五,身为男人大丈夫,岂容床上卧他虎。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其实一开始我还是不太敢相信在当代社会里还能出现浸猪笼这种事情。不过在看到当地警方针对此***的警情通报内容之后,我只能说我对社会的认知还是太有限了,我还是眼界不够开阔。下面我来谈谈我对这件事的几点看法:
警方的通报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是笼统的将***发生原因归于感情***,并没有说出具体原因。不过实际情况是受害人上门与女方偷情,被嫌疑人抓了个现行之后,嫌疑人实在气不过,于是联系了乡里乡亲,一伙人一起想出了这个侮辱至极的办法,对受害人进行恶意报复,并且拍下***留底。
从实际角度来看,涉嫌违背婚姻责任的是其实是嫌疑人的妻子,如果受害者并不是处于已婚状态,其实他并不是那个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如果他不知道女方的已婚身份,他甚至都不应该承受任何道德上的谴责。更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应该是嫌疑人的妻子,而她却在整个***中躲过了道德以及法律的惩罚。
作为嫌疑人和他的同伙来说,对受害者进行私刑确实在短时间内彻底满足了他们的报复心,看到受害者狼狈的样子,他们的内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自己的愤怒也得到了释放。然而这种私刑其实已经涉嫌违法,嫌疑人和他的同伙可能已经涉嫌侮辱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未遂。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以及多年的牢狱之灾。私刑虽然一时爽,但是冷静下来可能才会意识到是吃了大亏。
事情回顾:11月20日凌晨,发生在电白区岭门镇的一宗因情感***,一男子疑似出轨有夫之妇,捉奸在床,被“浸猪笼”。
这件事情我有两个看法。
男子涉及涉足他人婚姻,不道德
法律并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因此在法律上不能判男子有罪。但是,法律和道德是两回事,法律没有规定或者禁止,并不是说没有道德的规范。该男子的行为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的,他挑战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
要遵守法律,不能滥用私刑
虽然“浸猪笼”看似大快人心,是对该男子错误的行为是一个惩罚,但是滥用私刑是违法的,要负法律责任,“浸猪笼”如果真的进行下去,那就是***裸的谋杀。滥用私刑,是法律的倒退,是社会的倒退,我们要禁止,我们要用合法的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结语
法治社会我们宣扬合法***,不能滥用私刑。同时我们要自律,不要做出伤风败德,有损社会风气的行为,要有正确的道德观,这样社会才会和谐安定。
高州市:中学生凌晨遭同学殴打2小时,父亲看到***泣不成声, 你怎么看?
真是太离谱了!***学生应该全部开除退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学校校长应该撒换,学校相关管理人员都应该都要受到惩罚!坐等茂名、高州教育及公安部门的处罚结果,希望能尽快给被打学生全家及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刚刚看到这个***,作为闲人心里都非常难过,何况家长泣不成声。初三不算小了,受了这么多年教育,什么深仇大恨下得手?这样人性长大了肯定更危害社会!一定要严惩***凶手!!!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别说孩子的父亲看得泣不成声,就是我们外人看了,也是悲痛万分,实在不愿意看下去······
多名男学生,在宿舍内长时间殴打一男孩,脚踹、飞脚踹、拳头打、拉拽······
校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呢?值得我们深思!
学生晚上睡觉时,宿舍内就处于盲区,这个时候发生欺凌***,往往不被察觉。
作为学校领导,晚上要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听到动静后,要及时出来制止。
争强好胜,往往容易吃亏······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掌中宝,孩子受到欺凌,做父母的哪有不心疼的?每次校园欺凌***,伤害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家长。事情发生后,家长一方面要照顾、抚慰受伤的孩子,一方面还要四下奔波,替孩子讨回公道,实在是心力憔悴!
这次校园欺凌***发生在凌晨两点,时长达2个小时,围观者10多人,竟然没有学生去报告老师,任受害者遭受欺凌。学生冷漠到如此程度,令人心寒。再说施暴者,出手之重,令人咋舌,致使被打学生腰1椎左侧横突骨折,双侧额部头软组织肿胀。
目前,高州市公安局已依法传唤涉案打架人员,并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校园欺凌***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学生自身的原因,受暴力游戏和不良影视的影响导致学生是非观扭曲,善恶不分。
另一方面与学校教育不到位也有关系。作为学校,对于犯类似错误的学生应严惩不贷。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开除学生,但是必要的赔偿,公开场合的检查,记过处分都应该是有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不给他发毕业证或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教育法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并不是保护未成年人去侵害别人。一定要让***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逐步减少暴力***的发生。你说是吗?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州某传媒公司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州某传媒公司捉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