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闻传媒的威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闻传媒的威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互联网传播对传统媒体有什么影响?
说说我的感觉吧,不知道对不对?,我感觉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媒体影响真的是太大了。
先说说电视,记得小时候家里每年都定期去交有线电视费,而且把日期都记得很清楚,就怕晚了,看不到电视,那时候家里能有40多个台真是太幸福了,想看动画片就看儿童频道,想看电影就看电影频道,哈哈,每天回到家就打开电视,没事和妹妹还抢电视,但是最近几年有了手机和电脑的普及以后电视经常是一个月不打开一次。
在说说广播,以前天天早上晚上到处都是大爷的半导体声音,每次打车也都是广播大开,现在除了出租车能偶尔听到,真的很少见了,半导体更是成了古董一样的存在了,我家里现在还有俩,我都当收藏品了,以后有了儿子还准备给他看看呢。
再来说说以前最常见的报纸吧,这个也是我最有体会的,六七年前我是在邮局工作过,那时候发快递的不多,我们每天就是去个个公司,或者个人家推销报纸,那时候公司是必须订购的,个人家订购的话就送一个***或者绿色的报纸箱子,那时候我敢说大家都很常见吧,哈哈,但是自从有了手机,有了电脑,报纸根本没人买了,开始还有个别人在坚持看报,后来被身边人同化的根本没人订购了,我的业绩提成也就下降了,也就从邮局离职了。
现在的互联网兴起对传统媒体影响是毁灭性的,但是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一方面能给百姓节省钱财,最关键的还是很方便,这也是好的发展,谁也阻挡不了的。
而且也带动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虽然触动了很多传统媒体的利益,但是他们如果还固守不变,迟早被湮灭。就说的这里吧,纯个人见解
由于问题牵扯的面很大吗,无法用简短的语言概括 浅谈影响 比如以往的报纸可能不再那么重要了,因为被很多的门户网站所取代,生产报纸厂家自己会因此而解聘很多员工,以往新闻主要来源是通过电视,而现在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工具,手机、电脑、车载电脑、液晶电视 。这对于传统的媒体是一种权重分散,但是对于一些基本产业不过有过多的直接影响。
互联网传播可以说是非常成熟的传播方式了,不拘于时间和形式,在手机移动端盛行的时代,互联网似乎成了新领地,但是回头其发展来看,互联网传播媒介的被人接收和推广都离不开传统媒体的推广支持。从网站的电视广告,平面纸媒广告,到平台的线下媒体宣传,都无不印证了:互联网传播和传统媒体是互推互生的。彼此都为对方提供了发展壮大的土壤和养分。
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可惯,6年前每天我们都用现金消费,3年前我们每天都刷卡消费,现在我们每天用手机消费,时代变了,也验证了古人说的哪句话“机不可失"
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应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是否有社会危害性是是否构成犯罪的要件。因此,这种行为会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闻传媒的威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闻传媒的威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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